• 2019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启动

          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扎实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着力提升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质量,按时完成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财政部将适时组织集中审核。

      通知指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对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基础管理,扎实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在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2019年财政部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作了全面修订,编制主体范围、报表种类、编制方法、抵销规则等发生了很大变化。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规范管理,高质量完成编制工作。

      一是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本级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本级政府2019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二是山西省等12个地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继续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中应包含所辖乡镇政府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等情况。三是各地应重新梳理本地应纳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范围的单位清单,完善编制单位基础信息,将本级政府各部门及部门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与同级财政部门有预算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全部纳入编制范围,保证编制范围的完整性。四是认真组织做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涉及的政府内部交易事项对账抵销。五是加强政府财务报告审核分析,不断提升政府财务报告质量。(柴新)